3月28日下午3點多,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保龍一大隊巡邏警組在保龍高速公路開展巡邏工作,當巡邏至滄江往保山方向老鷹巖路段時,民警突然發現在道路前方有兩輛摩托車在行駛,當民警駕駛車輛跟近一看發現兩輛摩托車上都載著人。見狀民警立即用喊話器示意兩輛摩托車立即在就近安全區域停車接受檢查。
經民警詢問得知,兩位摩托車駕駛人向師傅和陸師傅及同行的兩位伙伴都是湖南人,他們騎著摩托從玉溪前往六庫,因為不熟悉路況便使用手機導航,因導航選擇的最近路線是走高速,而兩位駕駛人并不知道高速上駕駛摩托車不能載人,所以跟著導航就載著同伴上了高速。了解清楚情況后,民警告訴兩位師傅摩托車嚴禁載人上高速,兩人載人上高速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兩位駕駛人進行了相應的處罰,隨后引導兩位駕駛人從最近的收費站下高速,并告訴他們去六庫的的行駛路線,四人也在民警的注視下繼續前往目的地。
交警溫馨提示:駕駛摩托車載人上高速公路的行為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載貨汽車車廂不得載人。兩輪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時不得載人。(供稿/盛楠茜 王俊豪 李紅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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